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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扣型号与吨位表(u型卸扣型号与吨位表)

2024-03-28 12:11:35 来源:阿帮个性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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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55吨是一样吗
  2.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标识的区别
  3.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怎么看
  4.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图片
  5. u型卸扣型号与吨位表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55吨是一样吗

M28的螺栓,是1.2KG0.0012吨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标识的区别

卸扣型号所对应的吨位卸扣规格:0.33T、0.5T、0.75T、1T、1.5T、2T、3.25T、4.75T、6.5T、8.5T、9.5T、12T、13.5T、17T、25T、35T、55T。

卸扣,国内市场上常用的卸扣,按生产标准一般分为国标、美标、日标三类;其中美标的最常用,因为其体积小承载重量大而被广泛运用。

国标卸扣包括一般起重用卸扣、船用卸扣和普通卸扣。重量较重、体积较大,一般不安装于不经常拆卸的位置。选择卸扣时应注意安全系数,一般有4倍、6倍和8倍的。卸扣使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额定载荷,过度频繁使用和超载使用都是不允许的。

扩展资料

卸扣特点

1、卸扣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裂纹、锐边、过烧等缺陷。

2、严禁使用铸铁或铸钢的卸扣。扣体可选用镇静钢锻造,轴销可棒料锻后机加工。

3、不应在卸扣上钻孔或焊接修补。扣体和轴销永久变形后,不得进行修复。

4、使用时,应检查扣体和插销,不得严重磨损、变形和疲劳裂纹。

5、使用时,横向间距不得受拉力,轴销必须插好保险销。

6、轴销正确装配后,扣体内宽不得明显减少,螺纹连接良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卸扣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怎么看

请问1/4对应0.5T,中的1/4是什么意思畅旦扳秆殖飞帮时爆江?又代表着多大的卸扣啊?如M18--0.9T

klxioccdl

采纳率:48%6级2016.03.14

索具的一种。国内市场上常用的卸扣,按生产标准一般分为国标、美标、日标三类;其中美标的最常用,因为其体积小承载重量大而被广泛运用。按种类可分为G209(BW),G210(DW),G2130(BX),G2150(DX).按型式可分为弓型(欧米茄形)弓型带母卸扣和D型(U型或直型)D型带母卸扣;按使用场所可分为船用和陆用两种。安全系数有4倍、5倍、6倍,甚至8倍(如瑞典GUNNEBO超级卸扣)。其材质,常见的有碳钢、合金钢、不锈钢、高强度钢等。表面处理一般分为镀锌(热镀和电镀)、涂漆、镀达克罗。

额定载荷

市场上常见美标卸扣规格为0.33T、0.5T、0.75T、1T、1.5T、2T、3.25T、4.75T、6.5T、8.5T、9.5T、12T、13.5T、17T、25T、35T、55T、85T、120T、150T。

型号所对应的吨位规格如下:

1/40.5T

5/160.75T

3/81T

7/161.5T

1/22T

5/83.25T

3/44.75T

7/86.5T

18.5T

11/89.5T

11/412T

13/813.5T

11/217T

13/425T

235T

22/155T

385T

31/2120T

4150T

5300T

61/2500T

8800T

91/21000T

卸扣型号与吨位表图片

1钻具现场管理

1.1钻具摆放。现场新旧钻具要分类摆放和使用。摆放在距地面0.3m以上的管架台上,管架基础要牢固、平整,至少要有两个支撑点。钻具内螺纹端朝向钻台方向,钻铤和方钻杆应单独摆放,方钻杆摆放不少于三个支撑点,每端伸出长度不超过2m,钻具叠放层数不超过5层,每层之间要放置合适的垫杠,并采取防滑措施。

1.2钻具保护。钻具应做好防腐;钻具上不得放置重物及酸、碱性化学*品;不得在钻具上进行电气焊作业;不得把钻具作为电焊搭铁线;严禁使用尖硬撬杠等工具插入管体移动钻杆;钻具吊装、摆放、上下钻台过程中避免碰撞损坏钻具。

2钻具入井前检查

2.1技术员要用专用工具检查每根钻具公扣、母扣台阶是否平整无伤痕,螺纹是否完好,对耐磨带、本体、水眼、内涂层的状况进行检查,如有缺陷,进行修理或报废处理。无探伤合格报告及超过探伤周期的钻具一律不能入井。

2.2彻底清除丝扣和台肩表面夹杂的泥沙、石屑、砂砾等影响螺纹连接质量的异物。

2.3对钻具进行场地编号,并抄写与场地号对应的钻具钢号。

2.4钻杆上钻台前严格通径,上下钻台戴好护丝,平稳上下钻台,严禁让钻具自由下落,不能硬拖或碰撞钻具、不应损伤钻具内涂层。

2.5新钻具或新修扣钻具(不含钻杆)使用前至少要上卸扣4次进行磨合,磨合时旋转要慢,每上一次扣必须清洗螺纹。

2.6提升短节应使用一体式,探伤及检查要求与钻铤相同;配套转换接头入井前应仔细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入井。

3钻具接立柱及上卸扣要求

3.1对扣前将钻具螺纹及台肩清洗干净,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溶剂清洗,防止影响上扣扭矩和台阶面密封等。

3.2对扣前应将内外螺纹及密封面均匀涂敷螺纹脂,禁止向润滑密封脂内添加稀释剂。

3.3对扣时应平稳操作,缓提拉稳、轻放对中,将外螺纹与内螺纹对正,如有遇卡现象,提出钻具重新对扣。

3.4钻铤及钻头上扣时应使用链钳引扣,确认引上扣后方可用大钳继续上扣。

3.5应用液气大钳或双钳紧扣和卸扣,不得使用转盘绷扣和卸扣。钻铤的提升短节必须用大钳紧扣。

3.6用液压大钳给钻杆紧扣时,先用高速档旋转4~5圈上扣,观察钻杆内、外吻合面是否均匀,如均匀则用低速档上紧旋合。钻具应按照推荐上扣扭矩紧扣。

3.7螺纹紧扣后应检查内外螺纹主密封面啮合情况,不得有任何缝隙,否则应卸扣检查。

3.8钻具卸扣时应避免损伤台肩面。卸扣检查发现螺纹粘扣损伤,应对粘扣钻具进行更换,卸扣扭矩大于紧扣扭矩的1.2倍时,应逐根进行卸扣释放应力,检查螺纹脂及涂敷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若井下存在二次上扣现象,应逐根卸扣并提高10%扭矩重新紧扣,粘扣严重的钻具应及时更换。

3.9使用气动卡瓦起下钻作业,卡瓦宜采用微牙痕或无牙痕牙板,卡瓦牙痕超过0.3mm时禁止使用气动卡瓦。深井卡瓦使用井深应按照卡瓦额定载荷的70%确定。卡瓦卡紧位置宜在钻杆内螺纹接头下0.3m-0.5m。

4正常钻进中的钻具使用

4.1钻井队工程师(技术员)要将所使用钻具的扭矩表、最大提升吨位按80%计算后制成表格(同时考虑提升系统80%)向班组人员宣贯并张贴于司钻房内。

4.2钻井液中宜加入适量的缓蚀剂和除氧剂,减缓钻具氧化腐蚀;控制钻井液固相含量,优化钻井液性能,降低对钻具的冲蚀作用。含硫区域井,进入目的层前钻井液中应添加足量除硫剂,控制钻井液pH值在10.5以上,减少钻具氢脆的发生。

4.3司钻在钻进过程中记录钻压、泵压、扭矩、摩阻等参数,发现泵压异常下降,及时检查地面设备,泵压下降超过1.0MPa,排除地面原因后要及时起钻检查钻具。

4.4加强钻具倒换。按照钻具上下倒换原则进行倒换,中和点的钻具必须每趟钻倒换一次,并做好倒换记录。

4.5每次起钻时应“错扣”起钻,对转换接头卸扣,检查螺纹的连接情况及释放应力。同时,检查钻具是否弯曲、耐磨带剩余高度、接头是否偏磨、管体有无损伤、有无刺漏等,发现异常的钻具立即停用。

4.6每次起钻时应用刮泥器或其他工具清除钻杆外表面的钻井液、原油等粘附物,对立柱进行编号。

4.7钻杆盒内应平铺厚木板或硬胶皮,存放钻具时应轻放,以免损坏钻具密封台肩;钻杆盒应利于钻井液流动,避免立柱螺纹浸泡在钻井液中。

4.8钻具下钻台前应卸成单根,戴好螺纹护丝平稳下放,并将打捞工具、配合接头、钻头、提升短节和其他工具卸掉。

4.9经历复杂工况应卸扣释放应力。单趟划眼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频繁蹩停、卡钻、跳钻、强扭等复杂工况后,起钻时应对加重钻杆及以下钻铤、稳定器、转换接头和与加重钻杆相邻10柱钻杆逐根卸扣检查。

5特殊作业要求

5.1钻具经历过顿钻、严重蹩钻或处理复杂过程中钻具超过额定抗拉、抗扭强度70%的应按规定探伤检测。

5.2处理卡钻期间,提拉、扭转均不应超过钻柱最大允许强度的80%,同一吨位活动钻具不超过50次。大吨位提拉作业后,发现单根长度增加80mm,应将超标钻杆上部所有钻具及以下至少600m钻杆更换。

5.3泡酸作业后,起钻前应充分循环;钻遇硫化氢或二氧化碳的井,应将所用钻具送管具公司进行分级检测。

5.4钻杆发生断裂或连续刺漏三起以上,应更换同期入井的钻杆;加重钻杆、钻铤纯钻时间达到700小时,且预计后续纯钻时间超过200小时应双修或更换。

本文参考2022年版《中原石油工程公司钻具管理细则》

钻杆管体分级标准

等级状况

一级

二级

外表面情况

外壁磨损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70%

压坑和压陷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7%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6%

压扎和缩颈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7%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6%

卡瓦部位:切口和凿槽

深度不超过平均临近壁厚的10%,且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深度不超过平均临近壁厚的20%,且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伸长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7%

外径不低于公称外径的96%

胀大

外径不大于公称外径的103%

外径不大于公称外径的104%

外表面腐蚀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70%

纵向切口和凿槽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70%

纵向切口和凿槽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裂纹

内表面状况

腐蚀凹坑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70%

冲蚀和内壁磨损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80%

剩余壁厚不低于公称壁厚的70%

裂纹

常用钻杆数据及接头分级

钻杆

新接头

一级接头

二级接头

公称尺寸mm

钢级

外径mm

内径mm

最小外径mm

内螺纹台肩最小宽度mm

最小外径mm

内螺纹台肩最小宽度mm

60.33

E

85.7

44.5

80.96

1.98

80.17

1.59

G

85.7

44.5

83.34

3.18

82.55

2.78

73.03

G

104.8

50.8

100

5.16

98.43

4.37

S

111.1

41.3

103.19

6.75

101.6

5.95

88.9

G

127

61.9

118.27

6.35

116.68

5.56

S

127

54

122.24

8.33

119.86

7.14

114.3

G

168.3

88.9

153.19

7.94

150.02

6.35

S

168.3

76.2

157.96

10.32

154.78

8.73

127

G

168.3

82.6

154.78

8.73

152.4

7.54

S

168.3

69.9

160.34

11.51

157.16

9.92

139.7

G

184.2

88.9

170.66

9.13

167.48

7.54

S

190.5

76.2

176.21

11.91

173.04

10.32

钻具回收无损检测周期表

现场检测周期表

钻具现场验收表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备注

钻具规格型号

符合钻具供井通知单

钻具使用档案

投用时间、使用记录

按套

钻具探伤报告

探伤报告齐全

钻具检测报告

满足5.2和5.4要求

钻具弯度

无明显弯曲

钻具耐磨带

有效厚度1-3mm

钻具接头台肩面厚度

2-7/8"G级不小于5.16mm,S级不小于6.75mm;

3-1/8"G级不小于6.5mm,S级不小于6.5mm;

4"G级不小于7.94mm,S级不小于10.32mm;

5"G级不小于8.73mm,S级不小于11.51mm;

5-1/2"G级不小于9.13mm,S级不小于11.91mm。

水眼及钻具内涂层

水眼是否清洗干净,是否有杂物;内涂层无起皮、褶皱、脱落等

钻具螺纹

损坏程度

钻具回收时钻井队应提供信息表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备注

钻井数据

井型、井深、钻井液体系

钻具使用情况

入井时长

钻具在井使用异常情况

是否发生过卡钻、溜钻、顿钻;划眼时间;提拉最大吨位;最大扭矩;是否泡酸;井内是否含硫化氢、二氧化碳等

钻具失效情况

刺、漏、断裂情况

  

钻杆紧扣扭矩、单根重量统计表

加重钻杆紧扣扭矩、单根重量统计表

序号

规格

扣型

单根重量/kg

最小紧扣扭矩/kN·m

最佳紧扣扭矩/kN·m

最大紧扣扭矩/kN·m

备注

1

3-1//2"

NC38

370

13.4

14.6

15.8

2

4"

HLST39

420

28.7

31.3

33.9

3

5"

NC50

700

39.5

43.1

46.7

4

5-1//2"

5-1/2FH

900

43.3

47.2

51.2

钻铤紧扣扭矩、单根重量统计表

钻杆扭转系数表

钻杆外径

扭转系数

in

mm

S135

G105

2-3/8"

60.3

0.020869

0.016231

2-7/8"

73.0

0.017239

0.013408

3-1/8"

79.4

0.015849

0.012327

3-1/2"

88.9

0.014161

0.011014

4"

101.6

0.012391

0.009637

4-1/2"

114.3

0.011014

0.008566

5"

127.0

0.009913

0.007710

5-1/2"

139.7

0.009011

0.007009

6"

152.4

0.008288

0.006421

u型卸扣型号与吨位表

摘要

一、大件吊装作业等级划分及审批流程

二、大件吊装作业前准备工作

三、大件吊装作业安全控制

①一级大件吊装作业前,吊装作业部门需提前联系资产部吊车管理人员对预使用的吊车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吊车状况良好;二级大件吊装作业前,对吊车状况的检查可由吊车司机进行确认。外租浮吊等设备初次使用前,必须由资产、生产、安全部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

②许用载荷15吨以上(含)或被吊物重量超过100吨的吊耳,在焊接结束后由吊耳安装部门联系质量部对吊耳焊缝进行着色或磁粉探伤并出具检验报告。大件吊装卸扣和500T以上吊梁每年需进行一次无损探伤。

③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参与大件定位的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定位的相关要求并随身携带工艺方案。

④按照规定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

⑤提前准备好配合吊装的辅助设备和辅助工具及材料,包括:高架车、吊笼、叉车、千斤顶、手拉葫芦、花篮螺丝、码板、测量仪器、封焊材料等。

⑥大件吊装、定位施工区域的下方和周边危险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⑦夜间施工要保证作业场所充分的照明,根据分段情况适当增加指挥人员数量。

⑧配合吊装、定位作业的作业平台应安全可靠。为了保障大件吊装、定位挂、解钩等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在吊装前应在高处平台边缘、孔洞部位事先搭好护栏,如不能提前落实的,应使用高架车、吊笼或临时拉设6mm的套塑钢丝绳并用双绳卡固定,用于作业人员扣挂安全带。

⑨影响吊装、定位的障碍物应提前拆除,影响吊装的护栏等临时措施应留至大件吊运就位前拆除即可。临边栏杆拆除后需落实必要的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一.大件吊装作业挂钩控制要求

①吊索具型号尺寸较大时,应使用吊车、叉车、高架车等进行辅助拉拽钢丝绳、卸扣进行挂钩。挂钩时人员站位要合理,尽可能在吊耳外侧进行挂钩施工,防止吊索具因重力回摆伤人。

②使用对折钢丝绳且存在滑串的风险时,应在两端琵琶头处采取临时捆绑防滑串措施。

二.大件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①起钩时,起升重量达到理论重量的80%时,需点动慢起,尽量减小吊物离地时的晃动,保证吊物平稳起吊。

②作业经审批后,由起重指挥人员指挥试吊,要求重物吊离地面约100mm后静置5-10分钟。检查钢丝绳、结构受力、起重设备运行状况,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继续起吊,任何人不得站在分段下方及没有退路的“死角”位置。如果被吊物的实际吨位或起重机实际承担的载荷百分比大于申请的审批级别,应按实际情况对应的吊装级别进行追加审批。对于以下情况,可正常继续进行吊装作业:

a、吊车(浮吊除外)实际承担的载荷≥95%Gmax但小于<100%Gmax;

b、使用浮吊时,实际承担的载荷≥90%Gmax但小于<95%Gmax;

但如果吊车(浮吊除外)实际承受的载荷大于100%Gmax,或使用浮吊的实际承担的载荷大于95%Gmax,必须立即停止该项吊装作业,并将吊装物放回原位并进行固定。

③作业过程中,必须按要求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对吊装作业进行全程监护。吊装区域必须保持好警示隔离,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示区域。

④分段放置在托架/搁墩前,起重指挥要检查确认托架/搁墩已摆放稳固,分段的强结构与托架/搁墩对应为宜。对于带有线型重心不稳的分段,应按技术工艺部门制定的工艺方案进行封固。直接放置在地面上的分段,起重指挥在检查确认能够满足摆放稳固的情况下,方可解钩。

⑤分段吊装和定位作业过程中禁止作业人员在分段间隙中穿行;分段临近到位时,要保证分段的稳定性,避免因晃动撞击他物或人员。

⑥分段翻身时要合理指挥,钢丝绳吊索的收紧和放松速度保持平稳,防止产生冲击现象。

⑦分段吊装定位过程中,任何人员严禁进入死角位置或在分段间隙中穿行,起重人员和监护人员应当做好现场的疏导和监护工作。

⑧当吊装、定位作业出现偏差无法调平时,应暂停作业,设置警戒区,做好现场监护,尽快联系相关人员到场确定解决方案后方可施工。

⑨当大件吊装过程中遇到因准备工作不到位或其他意外情况(如吊车出现故障)时,应将被吊物移运至安全场所,尽量降低被吊物高度,并拉设警戒区,由起重指挥和施工单位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⑩采用千斤顶、拉磅、葫芦等辅助工具进行调整时,应保证被吊物处于自由状态下进行,严禁采用“强拉硬顶”的方式进行调整。

⑪ 大件吊装到位后,工程主管/作业长组织施工队伍人员及时按照工艺方案对被吊物做好封固。

⑫ 定位班长负责按定位封焊工艺及策划要求对大件定位封固进行交底,对封焊位置、焊角大小等进行明确标划,并对焊工焊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电焊工负责根据定位班长的要求进行焊接作业,确保焊接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⑬ 定位封固使用的临时辅助吊耳、支撑的装配和焊接实行实名制,装配工、电焊工及检验人员应进行签名确认。

⑭ 所有定位封焊码板、焊段应刷涂油漆予以标识。

三.大件吊装结束后的摘钩要求

①所有大件吊装结束后的摘钩作业都必须履行申请审批制度(无封固方案的设备除外),摘钩审批应确认以下内容:

a、被吊物封固是否符合封固方案、策划的各种要求。

b、摘钩用脚手架/爬梯/高架车等是否已落实到位。

c、摘钩作业的下方区域已进行警示隔离,下方人员已全部清离。

d、摘钩人员已备好安全带/安全绳。

e、已对摘钩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②被吊物封固摘钩后,若因施工要求需进行二次定位调整,根据被吊物重量使用合适的门机进行可靠保险(坞内搭载平行中底分段除外),吊装申请及松钩确认要求与首次吊装、定位要求相同。

四.其他要求

①使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由经验丰富的起重工对多台吊车进行单人统一指挥,两台或多台吊车的升降、运行必须保持同步。施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各吊车状态,确保各吊车的载荷在吊装工艺范围内。

②吊装过程中,一旦发生吊车实际承重与吊装工艺方案生较大偏差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尽快联系设计部门人员到场对吊装工艺进行评估,采取更加安全可靠的工艺方案予以解决。

③直径超过15mm的钢丝绳应标识出安全许用载荷和编号,并建立台帐,以便于施工人员准确识别钢丝绳的吊装能力和对钢丝绳实施有效管理。

④分段吊耳由施工单位按照吊装工艺要求到分段工区领取,禁止私自制作或在施工现场捡拾用过的吊耳。

⑤吊耳的装配和焊接实行实名制,施焊人应具有不低于CCS三类焊工的资质,工区做好吊耳焊接人员名单的备案和人员标识的区分。吊耳的装配和焊接需填写《吊耳安装、焊接检查确认表》,焊接结束自检合格后由公司质量管理部人员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