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型号是什么(商品的型号是什么意思)
商品的型号是什么意思
产品型号指的是产品上用来识别产品的编号。产品型号是指生产厂家对生产的不同规格同一类型产品,用数字或字母分别标记,以便区分的一种代码。即产品型号是一批产品的统一名字,是根据模具、配置等不同对这一批产品的命名。产品型号通常是厂家在产品设计生产前直接定设定并按一定的编制原则编制的。不同的产品,其产品型号不同,产品型号名也不同。
商品型号是什么数据类型
我不会~~~但还是要微笑~~~:)
商品型号是什么?
总的来说就是:产品编号和型号是同一件产品在不同应用目的下的不同名字。 产品编号,产品编号是产品还在工厂生产的时候,为每件产品所编号码,这个编号方便工厂在运转时,统计库存、定位某一件产品、统计产品去向时使用,是一件产品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编号,就像你的身份证一样,号码唯一。 产品型号,则是针对一批产品而言的,某一批产品,因为使用了同样的模具制造出来,具有相同的特性和能力,所以被称为同一种型号的产品。 产品编号都具有不同的规则,一般,在产品编号的一组数字字母组合中,前几位表示产品生产地,最后一位才是产品编号,这个你可以从牛奶盒子上面看出来。
商品型号是什么样子的
近年来,商标侵权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规定,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企业字号、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构成商标侵权。同理,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产品型号使用,误导公众的,也会构成商标侵权。但注册商标需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而通常情况下,产品型号多为简单的数字或字母组合,缺乏作为商标的识别性。因此,相比企业字号、商品名称这些标识,产品型号与注册商标产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太多,但亦可能发生。在实际使用中如何保护产品型号的权益、以及如何规避或降低商标侵权风险呢?本文尝试对此进行分析。
一、产品型号与注册商标的关系
二、产品型号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定要素
三、产品型号权益如何进行保护
结语
产品型号虽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标识,但使用时也可能会有侵权的法律风险。企业在使用产品型号时,为降低侵权风险,应对所使用的型号是否为他人所注册进行查询,并尽可能尝试进行商标申请。如能够取得商标注册,还应当注意规范使用,以确保该商标的有效性,由此不仅减少自身侵权的风险,还能防止他人的冒用。而如果通过查询发现所要使用的型号已被他人所申请或注册,则要尽可能避免使用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或考虑对他人的注册提起异议或无效。
排版:周雨欣(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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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商品型号
在临床试验中,申报产品有多个规格型号,是否每个规格型号都要进行临床试验?
近期,在新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上,有不少针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好问题,瑞旭集团整理了一下,以供分享。
问题:
在随机对照试验设计的时候,试验产品的规格型号比对照产品要多,是否需要对型号有差异的部分单独进行验证?如果需要,对于差异型号部门的病例数有最低要求吗?
回答:此问题可以理解为三个问题
(1)申报产品的范围大于对照产品,对照产品能不能够覆盖产品的范围,起到一个恰当的对照作用?
(2)一个产品有多个规格型号的在临床试验中,是否需要对所有的型号规格进行确认?
(3)如何理解型号和规格的差异:
依次解答:
1)一个申报产品有多个规格型号:产品型号差异是产品设计部分存在差异,比如说:结构组成会有一些差异,或者是说某一个组件,或者是关键组件的设计会有一些差异;规格的差异多数情况下指的是大小的差异。
2)对于型号的差异,我们可不可以在一个临床试验中确认,需要看型号间差异的大小。
①如果型号间的差异很小,比如有一台设备能覆盖其他所有型号功能,可以选择代表性型号来开展临床试验,对照产品应该也有代表性型号所有的功能,才能起到恰当的对照作用。因为对照作用是为了比较申报产品和对照产品临床的性能和安全性。
②申报产品有多个型号,型号间的差异会对临床性能产生影响,但差异影响总体来说不大,在临床试验设计中要考虑不同型号之间的样本量,可以进行亚组分析来证明,最终的目的是证明,开始的预测认为型号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差异性部分在临床性能和安全性上是没有差别的,所以在临床试验中我们才可以把这两个型号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一个确认。
③当型号的差异大到会对产品的性能和安全性产生影响,需要开展两个临床试验来确认。3)对于规格的差异,道理相同,需要看会不会因为规格的差异导致会存在极端的风险的情况,比如最典型的*物洗脱支架,在指导原则里列出的表格,里面对特殊规格,包括做整体试验的样本量要求以及变更的时候需要增加的样本量的要求都有具体表述,这是较为典型的例子。
分析:
1、 能选择出典型性规格型号,首先是选择能涵盖产品特征的典型性的规格型号。比如说直径最小的导管,最大的设备。如果能有典型性的规格型号,那么临床试验只做一个规格型号的申报产品,设定满足统计学要求的病例数即可;
2、申报产品有多个型号,型号间的差异会对临床性能产生影响,但差异影响总体来说不大,在临床试验设计中要考虑不同型号之间的样本量,可以进行亚组分析来证明,在临床试验中我们才可以把这两个型号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一个确认。常规来说遵循一个方案,一般不增加样本量或者增加较少样本量;
3、当型号的差异大到会对产品的性能和安全性产生影响,需要开展两个或多个临床试验来确认。这样一般会增加总体样本量。相应也会增加临床试验的时间和成本。
商品型号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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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原标题:企业如何打赢“产品型号”的保卫战?
IPRdaily导读:在本案中,涉案的“TEF6621T”在型号分类上属于前面所说的“简单型”,具备被消费者记住的客观条件,同时涉案证据表明经过原告长时间的经营,该型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产品种类上已经与原告建立了特定的指向性联系,因此可以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一般而言,产品型号由于缺乏显著性、唯一指向性以及不能形成固定的消费记忆而不能构成指明商品来源的标识。但是,如果产品型号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与其生产来源产生了区别于其他生产者的唯一指向性,从而具备了指明商品来源的客观基础,就可以构成《反不正竞争法》中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反法修订后则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以下以入选2017年广东法院10大知产典型案例的“TEF6621T”产品型号案为例予以说明。
基本案情
“TEF”、“TEF66**”、“TEF6621T”系原告出品的半导体系列芯片的名称,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原告发现被告在同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了其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牟取不当利益,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出品的“TEF6621T”汽车音响芯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TEF6621T”型号经过使用已经具备区别来源的作用,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被告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TEF6621T”相同的型号名称,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恶意,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理分析
本案中,核心争议在于,涉案产品型号能否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本案发生在反法修订前,故不是“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换言之,产品型号要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对于“知名商品”的证明,实践中已经有很多案例,后文另有阐述,接下来先说说“特有名称”如何证明。本案所涉及的“产品型号”,一般是指产品上用来识别同一厂家不同系列产品的编号,一般由字母、数字或其组合构成。其中的字母和数字都含有某种特定含义。一般的产品型号并不能当然的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其原因是由产品型号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同样,在本案中,涉案的“TEF6621T”在型号分类上属于前面所说的“简单型”,具备被消费者记住的客观条件,同时涉案证据表明经过原告长时间的经营,该型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产品种类上已经与原告建立了特定的指向性联系,因此可以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值得补充的是,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改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笔者认为,这对权利人是有利的。因为在修订前,权利人除了证明名称“特有”,还需要证明商品“知名”,而修订后,权利人只需要证明名称“有一定影响”即可。在修订前,对于商品“知名”的证明任务,并不轻松。对于“知名”的含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进行了明确,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对此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商品知名的认定标准包括:1、在我国有关部门认可的国际评奖活动中获奖的商品;2、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行业组织或者消费者协会认定为名优产品;3、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久负盛名的商品;4、其他经广泛宣传,在相关市场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商品。可以看到,要构成“知名商品”非常不容易,换句话说,在反法修订前,某个商品的名称即使再“特有”,如果证明不了商品能达到“知名”的标准也白搭,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不能达到“知名”标准的“特有”商品名称在法律保护上出现了盲区。而修订后的反法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替换以“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使得保护的范围更为合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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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IPR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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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商品型号规格名是什么
群友提问:产品型号认证时候是A,然后生产的时候加了后缀可以不?类似这样 A(B)。
群友回答:
不可以加后缀,产品相同配件/赠品不同,在不影响证书的情况下,可以用货号区别:
产品型号:A
产品货号:B
专家回复:
群友回答得非常详细,好。
在法律上型号A和型号A(B)不是同一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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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陈灿坤
•中国电研CVC威凯副总检测师
•世界认证地图APP特约专家
•邮箱:chenck@cvc.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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