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型号指的是什么(产品型号指的是什么意思)
产品型号查询
总的来说就是:产品编号和型号是同一件产品在不同应用目的下的不同名字。 产品编号,产品编号是产品还在工厂生产的时候,为每件产品所编号码,这个编号方便工厂在运转时,统计库存、定位某一件产品、统计产品去向时使用,是一件产品所具有的独一无二的编号,就像你的身份证一样,号码唯一。 产品型号,则是针对一批产品而言的,某一批产品,因为使用了同样的模具制造出来,具有相同的特性和能力,所以被称为同一种型号的产品。 产品编号都具有不同的规则,一般,在产品编号的一组数字字母组合中,前几位表示产品生产地,最后一位才是产品编号,这个你可以从牛奶盒子上面看出来。
产品型号在哪里看
产品型号指的是产品上用来识别产品的编号。产品型号是指生产厂家对生产的不同规格同一类型产品,用数字或字母分别标记,以便区分的一种代码。即产品型号是一批产品的统一名字,是根据模具、配置等不同对这一批产品的命名。产品型号通常是厂家在产品设计生产前直接定设定并按一定的编制原则编制的。不同的产品,其产品型号不同,产品型号名也不同。
产品型号指的是什么苹果云相册
产品编号是每一个产品出场时的编码,用来区别每个产品的唯一性,就像人的身份证号码;型号是这一批产品的统一名字,根据模具、配置不同对这一批产品的命名
产品型号?
反侵权公告
小贴士
订阅“**采购信息网”
——消息栏中回复“1”——收听往期语音
订阅“**采购信息网”
——消息栏中回复“2”——了解亚利小传
案例是这样的:
亚利认为,采购文件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评审专家坚持重新采购是合理合法的。在本案例中,我们需要搞清:什么是规格?什么是型号?规格和型号有什么区别?
经查,“规格”通常是指生产的成品或者使用的原材料等规定的质量标准,反映某一类物品的共性特征。“型号”是指产品标签上的编号,是用来识别产品的识别码,反映某一类物品的个性特征。比如,我们要采购0.5mm的原子笔,一般来说0.5mm就是原子笔的技术规格。但除了0.5mm技术规格外,原子笔还有其他技术规格,如0.7mm、1.0mm。而且,0.5mm技术规格的笔,除了原子笔,还有其他系列产品,如碳素笔。“规格”反映的是采购标的的质量标准。“型号”为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所专有,不同供应商的不同产品,编号、识别码是不同的,同一供应商的不同产品,编码也是不一样的。这就意味着:型号是产品特有的,就像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
亚利认为,本案例中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分项报价表中填写“规格或型号”。对此,供应商可以只填写“规格”,也可以只填写“型号”。填写“规格”的,只能说明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质量标准作出了响应,但供应商具体以什么型号的产品去响应则不得而知。如采购一批3吨的叉车,供应商填写“规格”3吨。但作为一类产品叉车一般都有一个家族,多款叉车中每款叉车的价格自然不同;而且还有油电之分。如果项目继续评审,按照供应商填写的规格确定了一家中标供应商,最后供应商很有可能拿满足规格的低等次且价廉的产品去履约。
本案例中,由于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仅填写了产品的“规格”或者仅填写了“型号”,使得评审专家无法获悉产品的“型号”或者“规格”,属于投标文件中重大缺陷。但是项目已经开标,如果允许供应商补充说明“型号”或者“规格”,供应商很可能会利用澄清、说明的机会,调整投标方案,这是不合规的,也对其他投标人显失公平。且投标标的的“型号”、“规格”,涉及投标报价,是实质性内容,不属于可以澄清、说明的范畴。因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继续评标会给后续合同签订履行埋下隐患。依据法律规定,专家只能停止评标,采购人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采购。
那么,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产品规格型号,可以吗?亚利认为不可行。法律规定,采购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亚利在此分享一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修改产品型号被处罚的案例。某省一高校实验室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应采购人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产品变更协议》:将该项目部分采购标的云终端系统由A供应商产品的规格型号变更为B供应商产品的规格型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采购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采购合同,最终中标供应商被罚款3.5万余元,采购人也受到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那么,招标文件对产品的规格、型号进行要求,到底应该怎么规定呢?“规格”?“型号”?“规格或型号”?“规格型号?”这四种表述中,哪种才合适?亚利调查了解到,大多数人认为四种描述都可以,其中不乏从业多年的专职人员。根据法律规定,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属于中标结果公告的内容。亚利认为,招标文件在设置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事项及要求时应与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保持一致,应当设置为产品的“规格型号”,这样既反映采购标的的质量标准特征,又能反映供应商的产品特征。如投标的原子笔“规格型号”为0.5mm、G-0013。0.5mm为原子笔的“规格”,G-0013为投标供应商原子笔的“型号”。
亲爱的**采购同行,亚利发现多年以来在各级财政部门公布的**采购投诉和监督检查案例中,一半以上都是由采购文件引发的。各位同行在采购文件编制中,应该做到什么?规避什么呢?由我和曹石林老师合著的《采购文件编制指南》(之二)一书,经过半年的精雕细琢,近期再版重印,敬请关注。
产品型号怎么编写
IPR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产业媒体
426.cn,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原标题:企业如何打赢“产品型号”的保卫战?
IPRdaily导读:在本案中,涉案的“TEF6621T”在型号分类上属于前面所说的“简单型”,具备被消费者记住的客观条件,同时涉案证据表明经过原告长时间的经营,该型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产品种类上已经与原告建立了特定的指向性联系,因此可以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一般而言,产品型号由于缺乏显著性、唯一指向性以及不能形成固定的消费记忆而不能构成指明商品来源的标识。但是,如果产品型号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与其生产来源产生了区别于其他生产者的唯一指向性,从而具备了指明商品来源的客观基础,就可以构成《反不正竞争法》中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反法修订后则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以下以入选2017年广东法院10大知产典型案例的“TEF6621T”产品型号案为例予以说明。
基本案情
“TEF”、“TEF66**”、“TEF6621T”系原告出品的半导体系列芯片的名称,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原告发现被告在同种商品上擅自使用了其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牟取不当利益,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出品的“TEF6621T”汽车音响芯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TEF6621T”型号经过使用已经具备区别来源的作用,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被告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TEF6621T”相同的型号名称,明显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恶意,构成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理分析
本案中,核心争议在于,涉案产品型号能否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本案发生在反法修订前,故不是“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换言之,产品型号要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对于“知名商品”的证明,实践中已经有很多案例,后文另有阐述,接下来先说说“特有名称”如何证明。本案所涉及的“产品型号”,一般是指产品上用来识别同一厂家不同系列产品的编号,一般由字母、数字或其组合构成。其中的字母和数字都含有某种特定含义。一般的产品型号并不能当然的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其原因是由产品型号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同样,在本案中,涉案的“TEF6621T”在型号分类上属于前面所说的“简单型”,具备被消费者记住的客观条件,同时涉案证据表明经过原告长时间的经营,该型号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知名度,在相关产品种类上已经与原告建立了特定的指向性联系,因此可以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值得补充的是,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改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笔者认为,这对权利人是有利的。因为在修订前,权利人除了证明名称“特有”,还需要证明商品“知名”,而修订后,权利人只需要证明名称“有一定影响”即可。在修订前,对于商品“知名”的证明任务,并不轻松。对于“知名”的含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进行了明确,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对此进一步细化,规定了商品知名的认定标准包括:1、在我国有关部门认可的国际评奖活动中获奖的商品;2、被省、部级以上**部门、行业组织或者消费者协会认定为名优产品;3、为消费者所公认,在相关市场内久负盛名的商品;4、其他经广泛宣传,在相关市场内有较高知名度的商品。可以看到,要构成“知名商品”非常不容易,换句话说,在反法修订前,某个商品的名称即使再“特有”,如果证明不了商品能达到“知名”的标准也白搭,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不能达到“知名”标准的“特有”商品名称在法律保护上出现了盲区。而修订后的反法将“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替换以“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使得保护的范围更为合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袁博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点击图文,阅读全文)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产品型号指的是什么意思
抖音扫一扫,关注中恒大耀抖音号
什么是产品型号怎样填写
1、你知道什么是中*材的商品等级规格吗?
中*材商品规格是指中*材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所具有的标准等级和品质。具体来说,它是中*材生产、加工、流通、使用等方面所应遵守的商品标准,也是中*材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中*材商品规格的制定和划分有多种方法和标准,如按加工净度和方法、采收时间、生长期、产地、*用部位形态等划分。这些标准和方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高中*材的质量和流通效率,同时也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在中*材的流通和使用过程中,不同规格的中*材价格和质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正确认识和了解中*材商品规格十分重要。
2、灵芝有没有自己的商品等级规格呢?
灵芝现收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典》。随着中医*事业、产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上市的以灵芝为原料的*品有100多个,保健和日化产品超过500多个,销售额有近千亿。然而通过现有报道来看,针对灵芝*材商品规格等级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对缺乏,仅有团体标准,尚未发布国家标准和相关地方标准。
3、怎么可以得到灵芝的商品等级规格呢?
灵芝商品规格是指灵芝在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所具有的标准等级和品质。具体来说,它根据灵芝的产地、品种、大小、形态、质地、含水量等因素进行划分,通常分为野生统货和一级、二级等不同的等级。
那么如何编制灵芝商品规格等级标准呢?制定灵芝商品规格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流程,包括市场调研、行业研讨、技术论证和试点实验等环节。在标准的编制成文过程中,还需要坚持以下原则和依据:一是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标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二是要注重市场和实用性,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利益,确保标准的市场适用性和公正性;三是要简单通俗易懂,便于市场和消费者理解应用。
四川省中医*科学院菌类*材研究所承担了四川省灵芝商品规格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随着标准的发布将有利于规范四川灵芝*材的市场交易,提升川产灵芝的竞争力。
供稿:宋怡